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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锋:朝鲜的核试验和导弹试验不违法吗?

2017-05-22 10:22:29       来源:联合早报

局势解读


如果朝鲜继续采取对抗的方式来回应联合国与国际社会要求它“弃核”的努力,继续悍然进行新的核试验与长程导弹试验,朝鲜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制裁和压力。


朝鲜驻新加坡大使金哲男在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强调朝鲜通过核试验和导弹试验来追求核打击能力,是为了朝鲜的国家安全,是朝鲜根据《联合国宪章》而享有的“自卫权”。金大使甚至指责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都有核武器,在历史上进行过多少次核试验、拥有多少核弹头,因而朝鲜追求核武装而受到排斥和制裁是国际社会对朝鲜的歧视。


金大使的采访似乎道出了朝鲜遭受的“一肚子委屈”。然后,仔细看看金大使接受采访所表达的观点以及这些观点背后的逻辑,他的说辞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联合国与国际社会在朝核问题上所采取的“严禁开发、试验和拥有”的立场,不是“只许州官防火,不许百姓点灯”,恰恰是为了国际社会的稳定与和平,是为了让朝鲜“迷途知返”。


禁止核扩散是重要的国际法义务


联合国在1968年批准签署、1970年正式生效的《核不扩散条约》第二条明确规定,无核国保证不研制、不接受和不谋求获取核武器。该条约是国际核不扩散条约体系的基石,也是国际社会旨在严控核武器扩散、减轻人类陷入核武器威胁阴影的重大国际努力。


《核不扩散条约》是世界上签字国最多的国际条约之一,核不扩散是国际社会需要共同承担的条约责任和国际法义务,也是全球安全预付每个国家的重要使命。朝鲜曾在1985年宣布加入《核不扩散条约》,也是2005年9月六方会谈要求朝鲜承担弃核义务的“联合声明”的签字国,朝鲜承诺了不追求核武器的国家责任。朝鲜却现在反复表示自己的核武器企图应该“合法化”,这不仅是朝鲜公然对抗国际核不扩散原则与机制,同时,也是对朝鲜曾经承诺的国际法原则的践踏。


一个国家承诺和履行的条约义务,如果遭遇与条约精神相违背的重大事件或者伤害,可以依据国际法程序提出修改条约义务的主张。但从2005年9月六方会谈“共同声明”之后,朝鲜并没有遭遇突发的军事打击,国际社会除了朝鲜没有任何国家进行新的核试验,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朝鲜的国家安全遭遇新的、更为恶劣的胁迫,反而是朝鲜在不断地增强和巩固自己“拥核自保”的政治决心,竭力想要给世界造成“朝鲜是既成核国家”的事实,迫使国际社会就范。在这一事实面前,朝鲜想要拥核合法化的抗辩都是苍白的。


朝鲜的核试验和导弹试验,不仅违背了《核不扩散条约》,也完全违背了1996年联合国批准的《禁止核试验条约》。为了降低人类面临的核武器威胁,1996年10月联合国成员国签署了《禁止核试验条约》,明确要求所有国家完全停止核试验。从1998年之后,朝鲜进行了5次核试验,并还叫嚣随时还将进行新的核试验。条约是国际法的重要来源,也是各国需要履行和遵守的国际法准则的重要依据。


朝鲜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完全没有权力将自身的意志凌驾在国际条约之上,更不能用自己单一国家的“安全需要”来取消和否定现行的国际法规则。


安理会决议具国际法意义


除了上述条约义务之外,联合国安理会在朝鲜核武器和导弹开发等问题上,迄今已经通过了六项制裁朝鲜的决议。这些决议根据《联合国宪章》的授权,是联合国负责国际安全的最高机构——联合国安理会审议、通过和执行的决议。这些决议内容不仅具有国际法性质,要求成员国承担履行决议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严令禁止朝鲜继续从事核计划和导弹计划发展的法律规则。


朝鲜疯狂的核试验和导弹试验,不仅对历次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视若罔闻,而且不断粗暴地违背安理会决议要求朝鲜停止核试验和导弹试验的法案要求,这是今天朝鲜半岛局势持续紧张和动荡的根本原因。


从2006年7月以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涉朝决议包括1695号决议、1718号决议、1874号决议、2094号决议、2270号决议和2321号决议。这些决议不仅对朝鲜导弹试验和核试验进行了严厉谴责,表达了国际社会维护核不扩散国际机制的决心,并再三重申,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朝鲜不能具有合法的核武器国家的地位,要求朝鲜重回2005年9月19日六方会谈发表的《共同声明》,立即接受“全面、可核查和不可逆的方式放弃所有核武器和现有的核计划,立即停止一切有关活动”的去核义务,凸显了联合国禁止朝鲜导弹与核武器开发的一贯的严正立场。


上述安理会决议所做出的对朝制裁决定,是朝鲜藐视联合国安理会作为国际安全领域内条约法体系的最高执法机构地位的结果。从2006年联合国安理会就朝鲜导弹试射通过的1695号决议开始,朝鲜一贯采取蛮横的对抗措施,连续进行核试验以困扰和威胁亚太地区与全球安全。


安理会对朝制裁措施的升级是朝鲜咎由自取的结果。尤其是2016年9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制裁朝鲜的2321号决议,开创了联合国历史上对一个成员国最为严厉的制裁记录。这些制裁决议确实严厉而又苛刻。制裁的范围包括严禁军用、以及军民两用设备和基础对朝鲜的出口,禁止朝鲜获得有可能用于武器开发的金融活动,禁止朝鲜武器装备出口,禁止朝鲜相关人员出境,禁止涉嫌的朝鲜船只和飞机在境外港口和机场停靠,禁止向朝鲜出口奢侈品,禁止朝鲜外交官在海外的商业活动。


除了联合国安理会的制裁决议之外,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也采取了单方面对朝鲜的制裁行动。美国众议院2017年5月4日通过的制裁朝鲜法案,甚至严厉禁止朝鲜劳工生产产品对美国的出口,制裁雇佣朝鲜海外劳工的第三国企业,制裁和朝鲜有金融联系的第三国公司,甚至要对涉嫌向朝鲜运送禁运物资的第三国船只进行强制拦截和检查。


这些制裁决议的持续推进,不仅旨在切断朝鲜核武器与导弹武器开发的金融和经济来源,也重在制裁朝鲜的人员、船只、甚至民用飞机在境外的各种活动。这些决议在打击朝鲜的核开发能力的同时,势必对朝鲜的国民经济和民生带来重大冲击。朝鲜经济已然“雪上加霜”。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最近发布的朝鲜人权问题调查报告,指出2500万朝鲜人口中,至少1000万人缺粮严重,而且营养不良。联合国的制裁行动必然加剧朝鲜内部民众生活的困苦,加重朝鲜内部的人道主义悲剧。


解决朝核危机 平壤须“回头是岸”


当前持续紧张和升温的朝核局势如何破局?这已经成为压在东亚区域安全上空最为沉重的一片乌云。如果朝鲜继续采取对抗的方式来回应联合国与国际社会要求它“弃核”的努力,继续悍然进行新的核试验与长程导弹试验,朝鲜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制裁和压力。


朝鲜如果幻想它能像60年代的中国、90年代的印度和巴基斯坦那样,只要“咬牙坚持”,总有一天国际地缘战略局势的变化,会让核武装的朝鲜成为部分大国重新“青睐”对象,就能最终获得事实上拥核国家的“默认”。朝鲜如果这么想,一定大错特错。


首先,今天已经不是60年代的冷战时期,未来东亚重新回到“新冷战”大概率更是很小。除非中美关系成为80年代之前的美苏关系,朝鲜幻想的地缘政治“时空转换”将永远不会出现。其次,朝鲜的实力地位和对外关系不仅和印度、巴基斯坦不能比,朝鲜半岛的地缘环境更是和南亚无法比拟。


一个民主和欣欣向荣的韩国,一个在人权与对外关系上邪恶与挑衅的朝鲜,这两者在今天朝鲜半岛的共存,国际社会早已“优劣立判”。任何一个国家要生存,其安全与发展这两个面必须同意和协调。在军费占据国民生产总值近60%的朝鲜,这种仍然继续开发核武器,一味地“恃强呈勇”的战略倘若无法改变,那它将永远不可能赢得真正的政权安全与国家安全。


金哲男大使在采访中所提及的朝鲜的稳定、安全、尊严等方面的需求,国际社会不难理解;一旦朝鲜终止核试验并决心弃核,走上遵守国际规则、采取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并重的理性选择,国际社会一定将给予朝鲜所想要的尊重、安全与平等。然而,继续进行“核对抗”以获得尊严与安全,继续通过朝鲜单方面辩解来定义国际法,这样的言论一定苍白无力。


未来解决朝核问题,一是朝鲜必须停止徒劳的、没有意义的狡辩,停止现在企图通过挑衅、对抗以达到“拥核自保”的战略选择。朝鲜的核武器开发触动了国际社会核不扩散的“红线”,成为了东亚区域安全中的“毒瘤”,这样的行动只会加剧朝鲜的“不安全”;二是朝鲜政府必须意识到,继续采取核试验和导弹试验等对抗性的举措,只会让国际社会持续升级对朝鲜的制裁和孤立措施,包括中国在内的联合国安理会成员国,绝不会放松和纵容对朝鲜核开发为代表的对抗性举措。对朝鲜来说,“对抗”没有出路,继续进行核试验等挑衅活动更是“作茧自缚”。


三是朝鲜必须重回原先承诺过的六方会谈“共同声明”义务,向国际社会展示弃核的诚意和决心,尽快重启对话和政治解决朝核僵局的新进程。四是美国、韩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各方,必须为朝鲜政策调整做好准备。一旦朝鲜下决心弃核,不仅政治与外交接触和对话的大门需要迅速打开。同时,国际社会也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实现朝鲜与美国等国关系的正常化,尊重和保障朝鲜合理的安全需求,援助朝鲜的国内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一个弃核的朝鲜完全可以重新赢得国际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尊重。


(作者:朱锋,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