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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红亮:亚细安在南中国海议题上的角色与行为逻辑

2015-08-10 08:59:13       来源:联合早报网

8月4日,亚细安的年中盛会如期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在亚细安外长会议之后,紧接着就是亚细安与中日韩的10+3外长会议、东亚峰会(10+8)外长会议和亚细安地区论坛。这一系列外长级会议是亚细安为中心的区域多边对话与合作框架的重要一环,触及的议题除亚细安自身发展外,还包括相关利益有关方共同关心的政治与安全、经济与社会等相关议题。

在这些议题中,南中国海议题虽然如新加坡外长尚穆根所言,并非是一个主导性议题,但由于触及地区安全与涉及多重复杂国家间关系,却也是有关方“热炒”、相关方“推波助澜”与各方共同关注的话题,自然也为亚细安系列外长会议所重视。

亚细安扮演不可忽视角色

亚细安虽非南中国海议题争端方,但毫无疑问,如今已经是这个议题的利益攸关方,并在该议题的发展与南中国海局势的变化中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

亚细安对南中国海议题的兴趣始自1992年的一份声明——《亚细安在南中国海问题上的声明》。那年夏天,鉴于南中国海局势“波涛汹涌”,亚细安(特别是在菲律宾的推动下)对外发布了其第一份关于南中国海议题的官方声明。以该份声明为起点,亚细安对南中国海议题的兴趣日益浓厚,并透过以下渠道渐趋将影响力覆盖到该议题上。

其一,南中国海议题成为亚细安组织内讨论区域安全问题的焦点话题,而“亚细安安全共同体”提出后,南中国海议题与亚细安所强调的重塑价值观和规范、海上安全、国防合作和冲突预防等重要议程间的紧密关系更趋明显;其二,南中国海议题也是亚细安与美国、日本与印度等国家就地区安全问题开展对话的热点问题,而“海上安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关键词大多时候都会出现在相关的联合声明中;其三,南中国海议题虽非亚细安-中国对话与磋商的全部,但却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随着相关对话与合作的渐趋开展、深入,20多年后,亚细安在南中国海议题上的影响力与角色已经令各方都无法忽视。

因此,有关南中国海议题“东盟(亚细安)化”的讨论实属伪命题。亚细安与美国、日本等域外国家不同,作为一个地区内区域性组织,凭借着冷战时期在“柬埔寨议题”上的努力在地区安全议题上已经颇具威望,而它在“柬埔寨议题”结束后将聚焦点置于南中国海议题再正常不过了。

观察过去20多年的亚细安官方公开文件,尽管直接触及南中国海议题的文件并不多,在1992年声明之后,仅有1995年中菲“美济礁事件”后的声明和2012年夏外长们关于南中国海议题上的六点原则,但仔细审视亚细安主导下多边对话会议、论坛、峰会等多边机制最后的联合声明、主席声明及亚细安关于自身规划的一系列文件(特别是涉及政治安全共同体),无疑可以发现,亚细安在南中国海议题上的一系列主张,例如坚持和平解决争端、尊重《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犹如咒语一般会反复出现。恰是凭借着这股“魔师”一般的“魔力”,亚细安及其所主导一系列多边对话平台成为中国、菲律宾、越南等相关争端方增进彼此了解和增强互信的重要渠道。

亚细安所提供的缓冲使其既能促进争端方展开与保持对话,又能为南中国海局势降温。实质上,这也是亚细安对南中国海议题感兴趣的初衷——控制南中国海纷争以期确保南中国海局势稳定。在中国以倡议形式提出“双轨政策”后,亚细安的这种角色也就在事实上得到了确认。

亚细安的历史与当代南中国海议题的历史,长短几乎相当,然而在冷战时期,南中国海议题并非区域安全问题的焦点,亚细安在成立后的事务重心也就更不在这一议题上。

作为攸关亚细安生存的头等大事,组织内成员国间的关系是亚细安处理的首要议程;在确保组织持续生存后,亚细安的焦点才是组织的发展与外部安全,组织内成员国间经济发展的整合与中南半岛安全问题,则是亚细安这一时期所关注的重心。

在协调成员国关系与处理、参与地区经济、安全等事务过程中,亚细安形成了被学界共称为“亚细安方式”(ASEAN Way)与亚细安规范(ASEAN Rules)的议事习惯与处事原则。

冷战后,区域安全环境的改变使到地区出现了所谓的“权力真空”,亚细安国家不得不因此加强自主防卫,又使亚细安获得了积极主动参与地区事务及渐趋成为地区事务多边对话、合作框架“驾驶员”的难得机会。随着亚细安将聚焦点转向南中国海议题,“亚细安方式”及其相关规范不可避免地在南中国海议题上得到了演绎,而亚细安主导下的多边对话机制中,南中国海议题也成为一项非正式的重要议题。

亚细安决策议事体现六方面

据观察,亚细安决策与议事的方式与其规范在南中国海议题上集中体现在六个方面:一则,以“协商一致”处理南中国海议题;二则,强调成员国间的绝对平等;三则,非正式色彩浓厚,对过程的重视要甚于结果;四则,安全合作与对话遵循循序渐进原则;五则,在多边精神下采取双边主义行动;六则,保持南中国海事务的开放性与采取“大国平衡”。

而亚细安规范在南中国海议题上的体现,也大多是反复出现的那些、中国及相关方老生常谈的一些原则性立场。

以这些方式与规范要求,亚细安当然并不指望能为南中国海议题觅得尽快和平解决的方法路径,而仅仅是为各方增进了解、增强互信创造良好环境,及为南中国海局势降温以期实现南中国海地区安全、稳定与和平的初衷。这样的描述或许在分析亚细安参与“柬埔寨议题”时同样适用,但时过境迁,亚细安发展壮大了,区域安全环境也千变万化。

亚细安在南中国海议题上的行为逻辑,因成员国在南中国海议题上的歧见,对自身“共同体”建设产生了两面影响;又因在地区国际战略主导权上的弱势与地区复杂的大国竞争关系,给南中国海议题的尽早和平解决与南中国海局势的稳定注入难以估量的因素。

作为亚细安诉求的重要结果,《南中国海各方行为宣言》已经在2002年签署,如今也是亚细安与中国就南中国海议题加强对话与合作的重要指针,当然更是亚细安规范的重要组成内容。该宣言的下一步目标是“南中国海行为准则”,而该“准则”目前也正是亚细安与中国对话与磋商的重中之重,为亚细安所热切期待。

归结亚细安在南中国海议题上的角色与行为逻辑,其实并不难发现“准则”被热衷期待的原因。但是,这也是事实上告诉各方,在南中国海争端的解决过程中,在亚细安的“暖场”之外,各方还是应该多下功夫坐下来,就争端展开平等对话与磋商。

作者是中国察哈尔学会研究员,任职于广西民大东盟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