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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亚太海上争议 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2014-11-30 20:19:40       来源:中国南海研究院

管控亚太海上争议 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 吴士存

(第五届香山论坛 2014年11月21日)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午好!

非常感谢主办方的邀请,能够参加此次会议。借此机会,我就当前亚太地区海上安全局势,特别是南海问题与各位进行交流与探讨,谈一谈如何加强海上争议与危机管控,共同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

近年来,亚太地区海上局势虽总体保持稳定,但其中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复杂化程度不断加深,围绕南海、东海的海上争端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并日益成为影响地区安全局势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自去年初菲律宾单方面将中菲南海争端提交国际仲裁,以及近期日本政府通过决议正式决定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以来亚太地区海上争议不断升级,消极因素逐步增多,呈现出东海、南海“两海联动”的不利态势,中国所承受的战略压力日益增大,可回旋余地不断减小,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受到负面影响。

造成亚太地区海上争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其中既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地缘政治竞争因素,更与当前缺乏有效的地区安全机制有关,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亚太海上争议,导致有关各方在部分问题上相持不下,难以形成有效共识。具体而言,当前亚太海上争议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争议焦点集中在西太平洋海域,主要围绕在以东海、南海等中国近海为核心的区域范围内。纵观亚太地区海上争议发展态势,从东北亚地区的日韩、日俄岛礁之争、到东南亚范围的南海争端,亚太海上争议在地域范围正呈现出“多点开花”的发展态势。然而,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尽管亚太地区的其他区域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海上争议,但当前亚太海上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一洋两海”范围之内,即以西太平洋海域为主,以东海、南海等中国近海为核心区域,呈现出东海、南海“两海联动”的不利态势,争议发生区域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靠近中国,从而使中国所承受的战略压力日益增大。

第二、争议参与主体已由区域内扩展到区域外,由争议当事方扩大到利益攸关方。以南海争端为例,过去谈及南海问题,一般指当事方,即“五国六方”;现在讨论南海问题,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利益攸关方,其中的美国因素更是导致当前亚太海上争议升级的“幕后推手”。自美国2009年提出“重返亚太”,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以来,亚太地区海上争议呈现出显著升温态势。美国虽口头宣称在涉及领土主权问题上“不持立场”、不会“选边站”,但其一系列实际做法却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也间接刺激了部分争端国在处理涉海争议上更加“铤而走险”。

第三、争议内容涉及领土主权、海域管辖权、航行自由、资源开发、抵近侦察及情报搜集等各个方面。受域内争端方和域外利益攸关方等因素交织互动影响,亚太海上争议的性质已经由争端方之间原先涉及岛礁主权、海域管辖权的争议演变为争端方和利益攸关方围绕领土主权、海域管辖权、地缘政治竞争、航行自由与航道控制、资源开发、抵近侦察及情报搜集等各个方面的复杂博弈。争议的症结在于:岛礁主权涉及国家核心利益,任何争端国都不会轻易妥协或轻言放弃;海洋管辖权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任何争端国不放弃利益;航道控制与情报搜集涉及军事安全与地缘政治竞争,利益攸关方也不会轻易做出让步。这是当前亚太地区海上争议不断升级各方相持不下的根本症结所在。

第四、争议升温的背景与中国“崛起”和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密不可分。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提升,中国“崛起”已经成为当前国际关系中的一个新特征,也引发了国际地缘政治的调整与演变。尽管美国一再表示“亚太再平衡”战略并非针对中国,但其在该地区的实际作为却言行不一。从美菲两国签署《强化防务合作协议》,到美国总统奥巴马访问日本期间高调对外宣布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美国的一系列做法带有明显的偏袒性。中美关系中的涉海因素不断上升,已经成为影响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建设无可回避的紧迫课题。

第五、争议的解决尚缺乏有效的地区安全机制与沟通渠道。虽然近年来亚太地区的多边、双边安全合作机制构建取得了一定进展形成了各种官方、半官方的“一轨”及“一轨半”对话交流渠道和非正式、非官方的“二轨”对话交流平台。然而,受历史遗留问题,国际法、海洋法原则解释及适用性等问题的影响,亚太地区海上争议至今仍缺乏有效的地区安全机制与解决方案。现有多边,双边对话机制在关注领域上也难以完全聚焦于海上安全问题,更加难以形成有效的海上争议解决机制。

妥善因应当前亚太总体安全局势及海上争议各方必须在充分尊重历史事实、尊重国际法的前提下,通过当事国之间的直接对话协商。着眼于未来,亚太各国需要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开展合作,不断加强彼此海上安全互信,使之能够朝着更加深入的方向发展,寻求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危机管控和争议解决机制:

第一、中美两国应加强海上合作,共同维护亚太地区海上安全。海上事务已经成为中美双边关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长远来看,中美海上合作将是影响亚太地区海上争议解决的决定性因素。美国虽不是亚太海上争端方,但对亚太事务具有重要影响力,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攸关美国的切身利益。中美双方应加强海上安全事务对话,建立机制化磋商交流平台,实现两国在亚太地区的良性互动,减少双方战略猜疑和战略误判,照顾彼此在亚太地区的利益关切,加强双方海上军事防务交流,建立中美两军新型军事关系,发展双方战略互信,为中美两国建立新型大国关系奠定基础。

第二、有关争端国应全面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积极稳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是中国与东盟各国为共同维护南海局势稳定、推动开展海上务实合作达成的重要共识,也是管控南海危机和海上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中国应在继续推动有关争端方全面落实《宣言》有关精神的同时,加快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进程,争取早日达成共识。

第三、中日两国应尽快推动建立东海防碰撞及危机管控机制。钓鱼岛问题是近年来中日关系陷入僵局的重要原因。本次APEC会议期间,中日两国领导人举行了简短会晤并再次重申了之前达成的处理和改善中日关系“四点原则共识”,为两国妥善处理钓鱼岛问题,改善双边关系创造了良好氛围。中日双方应在落实领导人会晤成果,坚持“四点原则共识”的基础上,重启东海海上安全对话,通过建立海上执法部门联络机制,开通海上执法通话热线,形成海上相互通报体制等方式,建立中日海上防碰撞与危机管控机制,避免发生突发不测事件,防止局势进一步恶化升级。

第四,有关国家应在争议彻底解决前积极推动海上共同开发,通过务实合作积累互信,为最终解决争议创造条件。作为海上争议解决前的临时性机制安排,共同开发是争议各方缓和海上争端的有效方式,已经形成丰富的政治与法律内涵,也积累了大量的国际实践经验。鉴于当前亚太地区海上争议的长期性、复杂性特点,短期内彻底解决恐不现实,因此,通过推动有关国家开展以油气资源、渔业资源为主的共同开发就不失为减小各方分歧与摩擦,增进彼此信任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