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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超前理念与作为提升营商环境

2018-07-24 14:21:33       来源:中国南海研究院

海南的营商环境建设既要满足当下加快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需要,同时又要走在全国前列和时代前沿,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的先进经验。这就要求海南以超前的意识、理念和行动,瞄准长远目标,打造世界一流、全国领先的营商环境,为企业营造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创造引进资本、留住企业和人才的必要条件。同时,这也是海南弥补硬条件不足、提升发展竞争力的重要选项。


一段时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国内各地吸引投资、加速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总的看来,各地做法大同小异,比如,下放行政审批权、简化审批流程等。中央12号文件明确提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海南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创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是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重要内容,但相比于国内其他省市,现阶段的海南无论是在硬件设施还是在软环境建设方面,都相对滞后。因此,海南的营商环境建设既要满足当下加快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需要,同时又要走在全国前列和时代前沿,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的先进经验。这就要求海南以超前的理念和行动,瞄准长远目标,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以超前理念和行动弥补硬件不足


根据中央12号文件要求,海南营商环境建设要在2025年和2035年分别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和跻身全球前列,因此超前的营商环境建设可以说是海南自贸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与此同时,以超前的理念和行动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将是海南弥补硬件条件不足短板,变道超车,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重要选项。相比于国内其他地区,海南“孤悬海外”,与内地联通不便,且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产业结构相对单一,交通网络、电力与能源系统等硬件设施建设方面仍有相当多“旧债”。因此,以超前的意识、理念和行动,打造世界一流、全国领先的营商环境,为企业营造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创造引进资本、留住企业和人才的必要条件,是海南弥补硬条件不足、提升发展竞争力的重要选项。特别是各地优化营商环境主要是通过下放行政审批权、简化审批流程等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但事实上一流的营商环境不仅仅在于吸引企业入驻、提高政府服务效率,还在于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产业链和产业体系的培育创造条件。因此,海南倘若能够在营商环境建设中有所创新、走在前沿,将有效弥补硬件设施落后的劣势。


从构建产业体系出发制定宜商政策


正因为肩负着特殊而重大的历史使命,面对现阶段特殊的省情,海南在营商环境建设上不能满足于简单地复制其他地区的成功做法,还应瞄准自贸区建设的长远目标,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引导前沿产业体系构建的视野出发,制定宜商、宜居的制度、规则和规范。


从全国的视角看,海南的营商环境打造应立志于谋求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并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甚至可复制的经验。从自身建设发展出发,海南应着眼于通过超前的营商环境建设,聚拢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前沿产业,构建符合海南自身优势和自贸区发展需求的产业体系培育。相对于北京、上海、广州、浙江、江苏等发达地区,海南的产业发展存在基础弱、底子薄、产业过于单一、体系不健全以及多数产业处于链条下端等问题。特别是一段时期以来,海南的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房地产业,现代化农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动力相对不足。热带农业、海洋养殖与捕捞业等优势产业缺少深加工产业,缺乏自主知名品牌。因此,海南的营商环境创新,要从发展新兴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构建产业链、产业体系出发,秉持超前的理念,将引导传统产业向上下游延伸发展,促进培育新兴产业链条作为长远目标。


以法治为先、企业为本原则优化营商环境


从美国、新加坡、荷兰、马耳他等发达国家和发达岛屿经济体的发展经验看,海南的营商环境建设,应坚持法治为先、企业为本的原则,突出政府服务、监督和协调的功能。


一是法治优先。法律法规与政策安排是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其中,各类政策制定仍是其他自贸区建设的主要方式。相比于政策制定的灵活、迅速,法治建设需要“久久为功”,但无论从荷兰、马耳他、美国及上海等国内外的实践经验看,还是从公共政策的理论视角看,法治建设都具有政策安排所无法比拟的稳定性。特别是对于企业而言,法治环境的稳定性意味着更强的安全感和更持久的投资动力。因此,海南应尽量将已有政策法制化、法律效力规范化,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稳定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二是鼓励发展壮大各类行业协会。各类行业协会在参与招商、企业管理和产业链构建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还能给民营企业提供与政府部门对等对话、沟通的渠道,有利于促进维护小微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海南应鼓励现有各类行业协会在行业抱团和协调发展、争端和纠纷解决、政府对接、招商引资等方面发挥实质作用,并支持、引导各类企业组成自治行业协会,加强企业自治和参事议事。


三是探索企业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可行渠道。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最接地气,对市场发展趋势反应灵敏,熟悉营造最佳营商环境的可行路径。因此,营商环境建设少不了企业的参与。海南可以率先探索企业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可操作性、高效、常态化机制。可由企业和市场主体自行提出制定各类制度等等,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和升级。


四是加大设立各产业配套服务机构。政府或非政府性质的服务机构是产业链构建不可或缺的环节。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产业发展的配套服务多由政府或国有力量提供。海南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可着力加大重点产业配套服务的供给。比如,为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海南宜强化消费协会职能和权限,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再比如,针对生物制药产业、进口药品等国家严格管控产业,政府部门可强化相关特种药物生产、使用、进出口的服务功能,引导企业健康成长。


五是强化政府服务、监督、协调职能。市场无形之手的资源分配和优胜劣汰功能是海南建设自贸区的重要动力,其作用不可替代。在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时,海南不妨强化政府的服务、监督、协调的职能,让市场规则主导资源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并构建有利于企业相互竞争的营商环境。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的同时,还应从过去的主导、包办,向监督和协调角色转变,突出督导企业合法经营、合理竞争,协调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及企业间的关系等职能。

总之,海南营商环境建设涉及制度设计的持续创新、政府服务意识的不断提升、市场的培育与维持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比硬环境打造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难度也大得多。对于海南而言,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应当说是高起点、高要求。海南需要充分发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敢于摆脱已有条条框框的束缚,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和成败经验的基础上,在探索深化改革开放的前行道路上走得更远一点、更快一些,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借鉴的模式,这才不负党中央对海南的殷殷重托。


原文发表于《海南日报》


作者系中国南海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陈相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