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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营造自贸港优质法治环境

2020-06-18 20:10:22       来源:中国南海研究院

法治引领是海南加快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内在要求,也是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指出,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决定》也明确提出,健全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设立涉外民商事法庭,继续引进国际商事仲裁、商事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机构。


在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的评价体系中,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是关键指标之一。对海南而言,打造国际化、多元化、便利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是自贸港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而完善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将产生集聚和推动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健全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是海南自贸港建设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构建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成熟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也将为确保海南自贸港建设既生机勃勃又平稳有序提供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


为更好地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新形势,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市场环境,海南近年来加快了构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步伐。2018年7月29日,海南国际仲裁院挂牌成立,成为继深圳国际仲裁院之后全国第二家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施行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海南设立海口知识产权法庭和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这是全国首次设立省级跨区域集中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专门法庭,对海南自贸港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2020年6月,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立,这一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弥补了海南调解工作机制不健全的短板。


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逐步推进,跨境商事纠纷数量将持续递增,内容将更趋复杂,商事纠纷类型和结构也必然会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特别是知识产权、金融、航运、医疗等与现代服务业相关的涉外商事纠纷具有较高的国际性、专业性和前沿性,要确保国际投资者对于海南自贸港的持久信心,离不开专业、独立、成熟和国际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支撑。这对海南打造便捷与高效、多元化与国际化的“一站式”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形成稳定、有序和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既要依托海南现有的商事纠纷解决资源,也要充分借鉴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成功经验。


从世界知名自由贸易港的发展实践来看,建设诉讼、调解、仲裁三位一体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综合平台,不仅能够适应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市场的日渐细分的市场需求,也会对自贸港本身的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产生规模效应和带动效应。例如,新加坡麦克斯韦多元纠纷解决中心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商事纠纷解决综合体,拥有一流的软硬件设施、专业的纠纷解决平台和完善的配套服务,能够为投资人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以及富有创造性、实现共赢的商事纠纷解决方案。包括国际商会仲裁院(ICC)、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心(ICSID)、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CA)、伦敦商事仲裁法庭(LCI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WIPO)、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学会(CIARB)均陆续入驻,近年来该中心已经发展成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服务的“集散地”。


作为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对所在地区的营商环境和法治保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何学习世界先进自贸港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理念,构建公平、高效、低成本、国际化和广泛认可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自贸港建设事业保驾护航,是海南需要思考的问题。


海南在建设自贸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时,可借鉴迪拜、新加坡等自贸港开放、包容的纠纷解决服务理念,以“系统思维、科学统筹、融合发展、面向国际”的思路设计纠纷解决体系,将机制建设置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格局下,逐步建立起立足于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而又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领域具有较强的国际公信力、竞争力和后发优势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海南自贸港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应坚持创新驱动,不断推进信息技术与法律服务、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的深度融合,对标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创新推进智能化纠纷解决平台建设,努力探索“互联网+”纠纷解决新模式。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的背景下,不断完善“在线仲裁”“在线调解”服务机制,缩短纠纷解决时间,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纠纷解决质量,为自贸港市场主体提供各流程高效、无缝对接的一体化、多元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


在海南自贸港法律体系和规则还未真正完善前,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可以引入国际上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供应商,吸引在国际法律实务界享有盛誉的仲裁中心、调解中心在海南设立代表处,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更多的选择。同时,以《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为蓝本,不断修订完善仲裁规则,逐步吸收为国际社会所认可的新型仲裁实践;以《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为蓝本,制定、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不断提高纠纷解决机制的国际化水平和解纷结果的接受度与认可度。


建立、健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既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决策部署,也满足海南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过程中发挥法治引领作用的现实要求。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必然要通过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相契合、与国际规则相接轨的法治体系来保驾护航,而多元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正是这一法治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预见,构建集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为一体的便捷、高效、公正、透明的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必将为海南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打造自由贸易港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


原文发表于:新华社客户端


作者系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国南海研究院分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副研究员 丁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