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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东盟涉南海声明的弦外之音

2024-02-07 20:17:59       来源:中国南海研究院

2月2日,欧盟东盟部长级会议发表联合声明,13页的正文中有1页纸的篇幅在谈论南海,从中足以看出双方对南海问题的关注。欧盟、东盟在声明中强调了南海和平、安全、稳定以及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的重要性,认为应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根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在内的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


与个别国家期待的有所不同,声明没有在南海问题上发表激烈的“刺激中国”的言辞,欧盟、东盟在涉南海政策和行动上似乎仍刻意与美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这既表明欧盟希望充分考虑东盟的舒适度、来使欧盟的南海政策对东盟更具吸引力,也反映出东盟保持战略自主、不想在中美战略竞争背景下选边站队的考虑。


按照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倡导并推行的“双轨思路”,南海的和平与稳定由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南海争议问题由直接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长期以来,中国和周边国家都是南海和平与稳定的受益者,无论地区和国际形势如何变化,南海的航行自由和航道安全从未受到干扰。


当前红海局势持续紧张,欧盟希望包括南海在内的国际海上通道保持安全畅通,这一方面是出于现实考量,同时也受其海洋传统的影响。欧盟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专属经济区,成员国所管辖的海域面积远大于陆地面积,是名副其实的“海洋之盟”。欧盟在南海问题上的公开立场基于确保航行和飞越自由、促进贸易路线安全、维护“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和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政策目标。


自2019年以来欧盟以“合作伙伴、竞争者和制度性对手”三重定位处理对华关系,其南海政策更多反映出“制度性对手”的定位,并实际将中国视为防范、限制的主要对象。近一年来,在涉及仁爱礁海上事态上,部分欧盟成员国驻菲使馆先后表态要求中国“遵守”南海仲裁案裁决就是例子。这种叙事构成了美西方南海叙事的内核,在相当长时期内也会影响欧盟南海政策的底色。


欧盟东盟声明在南海问题上的措辞总体相对平和,没有对中国“指名道姓”地攻击。同时,声明使用了东盟国家与中国过去曾达成共识的表述。例如强调全面有效落实2002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下称《宣言》)的重要性。作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的第一份南海问题政治文件,《宣言》在过去20多年间为确保南海不发生严重冲突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和有关国家在增进政治互信、推进低敏感海上合作、防止危机升级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


目前,“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已经进入“深水区”,预测何时能够达成协议并不是一件易事。在这种情况下,中国非常看重《宣言》在管控分歧、推动合作上的作用。中国在菲律宾仁爱礁运补问题上采取反制措施,不仅是出于维护领土主权的需要,也是为了维护《宣言》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欧盟和东盟在联合声明中提及《宣言》,当然不是为了“取悦”北京,甚至更多是拿这个说事想“约束”中国。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宣言》需要所有签署国同等遵守才能发挥效力,而《宣言》签署各方也共同鼓励其他国家尊重《宣言》所包含的原则。


欧盟和东盟呼吁有关方增进互信、保持克制,避免采取加剧紧张局势和引发误解误判的行动。去年下半年以来,为避免仁爱礁、黄岩岛等事态升级,北京向马尼拉提出了关于共同管控分歧、冷却局势、推动海上合作的一系列倡议,但菲律宾方面到目前为止仍有不少高级别官员似乎更愿意通过摄像机、麦克风和社交媒体而不是外交渠道来解决问题。


当然也要看到,欧盟东盟在声明中将《公约》的位置抬得很高,从中甚至可以读出“公约唯一论”“公约至上论”的潜台词。


《公约》序言固然反映了缔约国本着相互理解与合作的精神解决与海洋法有关的所有问题的愿望,但同时也确认《公约》未作规定的事项继续受一般国际法规则来调整。中国当初对《公约》文本的达成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作为缔约国一贯忠实履行《公约》义务,也享有《公约》赋予的权利,但中国坚决反对滥用《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解决本应由一般国际法调整的领土主权事项,架空中国为行使《公约》权利所做出的排除性声明。这意味着,如果个别国家执意把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等同于《公约》,试图天天对着中国念“紧箍咒”,如果个别国家执迷不悟想再次利用海洋法的第三方强制解决机制做法律诓骗,不仅与在南海真正践行国际法治相去甚远,而且南海问题最终极有可能走入一个无解的“死胡同”。


原文发表于:《南海之声》


本文作者:丁铎,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